話說周一的中午,米兒穿得美美的準備去參加一個期待很久的記者會,就在車子沿著地下停車場車道往上開時,米兒發現對向有一部來車,於是就先把車子停在邊邊,想要讓對方先過,沒想到,就在米兒發現對方越過中線,並且朝米兒撞來時,按喇叭的同時已經來不及了,這令人無力的車禍就這麼發生!!
對方是個年輕媽媽,年紀應該跟米兒差不多吧,就住在米兒住的大樓樓上,巧的是停車位還剛好用同一個機械停車車架,遇到這種狀況,米兒真的是三條線不知道該怎麼說好!其實明眼人一看,就知道問題出在她不應該超越中線,但是對方卻一直認定她先下樓,而我不應該在車道口閃燈時還繼續上行。
米兒是個很懶得辯解和吵架的人,於是先找了警察來,(因為米兒開車十幾年,只出過一次也是很三條線的車禍,所以只有保強制險,沒有保任意險),想說把責任歸屬釐清就好,醬子雙方都沒話說。
於是警察來了,反正就是要我們和解。和解當然沒問題,但是依狀況和警察的說法都是她的肇責比較多,但又希望米兒私了,也就是要米兒認栽,自己修好自己的車就好了!!什麼!!這種狀況,任誰也知道是對方的責任比較重,但在談的同時,如果米兒堅持不和解,對方就很在意:「那妳要賠我多少?」我都沒問你要賠我多少了.........唉~
於是最後的結果是雙方先各自去估價要修多少大洋,然後再來判定賠償數目,但因為雙方是住在同一棟大樓鄰居,車位剛好又在隔壁,米兒也不想弄得太難看,但,真的要米兒自認倒楣,還真的是有點啞巴吃黃蓮的感覺哩........
看吧.........米兒已經很靠邊了,她還能撞上了,真的很了不起..........
從背後看,她超越了快一半的中線了,怎麼說都是她的責任比較重吧??
米兒的小紅.......唉............
被卡在牆邊.........動彈不得...........
米兒強烈懷疑對方開車沒在看路...........都下車道那麼多了,早該看到米兒的車子,而且米兒是靜止狀態被撞,被撞得真冤枉!!
車子移開後,米兒的小紅受傷狀撞..........又要浪費時間去修車了!!難怪出門時米兒眼皮一直跳!!!